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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转租要经过房东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时间:2024.09.29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997人
律师解析:
律师解答房屋转租需要经过房东同意。
法律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转租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转租必须征得房东的同意,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转承租人对租赁房屋造成的损失,承租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订立转租合同,可以三方共同签订,也可以在房东的同意下由承租人与转承租人双方签订。
3、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房东与转租人双方有约定的除外。
4、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变更、解除或终止。
5、转承租人要注意支付的房租及押金不要超过承租人向房东支付的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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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雨春律师

福建邦赫律师事务所

董雨春律师2007年毕业,2009年至今执业13年。福建法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房地产与建筑拆迁法律专委会主任,民商法律专委会副主任。从业十余年,一直致力于房产及建工领域,企业管理及合同纠纷,取得《企业合规师》证书并考取二级建造师。擅长与房地产开发有关的合作纠纷,建设工程以及与建工有关的监理、设计及其它服务纠纷,园区服务、酒店管理及其他地产配套服务纠纷。董雨春律师曾先后担任多家多元化集团法务负责人及公司高管岗位。熟悉房地产、医养、酒店、产业园等行业公司运作特点及内部管理体系,对公司法律风险体系搭建及内部合规体系搭建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参与大量投资、并购及合作谈判并提供有效的决策依据。在担任公司高管期间,主导处理了多起建工纠纷、合作纠纷以及收并购遗留问题的处理,为律师团队胜诉提供了重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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