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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物业律师函怎么处理

时间:2024.09.20 标签: 房产纠纷 物业纠纷 阅读:800人
律师解析:
1、收到律师函,说明小区物业已经在着手准备起诉,你再不付款,你将被起诉
收到律师函,可以主动和小区物业联系,交清物业费
也可以通过法律途经,维护自身利益,但物业费都是需要交清的。
2、不是补缴2年就可以了,之前所有的物业费都要缴纳。
诉讼时效是两年,但是物业公司只要一直在追讨,这个时效就是自最后一次追讨后计算。
所以要看诉讼时效有没有超过2年,关键在于最后一次收到催缴物业纸条的时间。
3、塞纸条就是给你催款的,也就是为了让诉讼时效中止,重新起算。
相当于你每月收到的缴费小纸条时,则前面的诉讼时效归零,重新起算两年。
这些催缴纸条都属于证据,只要确定业主已经收到就可以了。
4、物业公司擅自建收费停车场的行为已经违法,不仅是违约行为,而是一种侵权行为,侵犯了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物权
但是如果经过物业公司经过了业主委员会的同意,那么其行为就是合法的;
反之,擅自建收费停车场,业主可以追究物业相关的法律责任,让其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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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双律师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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