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经验10年+。许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领域多年,擅长办理纷繁复杂的家事案件,对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对法律事实的认定和判决依据有深刻认识,能够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更具操作性、更切合实际的法律服务。办案严谨细致,工作耐心负责,坚守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善始善终的职业道德,深受同行、委托人信任,并获得高度评价,获得锦旗不胜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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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痴呆症患者所立遗嘱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其立遗嘱时是否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具体来说,就是其病症是否已经影响到其辨认和控制的能力。如果已经影响,自然是无效的。如果是在清醒的情况下立遗嘱的,那么遗嘱是有效的。

自书遗嘱无效的情况,有下列3种情况:1、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立口头遗嘱的,但是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2、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3、受胁迫、欺骗所立的。

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情况:一、无效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失效;二、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三、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四、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失效。

自书遗嘱无效情形:(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篡改内容无效。

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为: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