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主办律师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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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口头遗嘱才有效

黑龙江 - 佳木斯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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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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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明确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关于订立口头遗嘱有非常严格的条件:首先必须是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其次还应该有两个见证人在场并且如果危急情况解除后能够用其他形式订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被继承人可以订立口头遗嘱,但需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口头遗嘱才有效。

2021-08-17 18:23: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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