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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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置房屋的过程中遭遇房产纠纷的情况下,业主可以采取以下的途径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是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这需要双方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真诚沟通并寻求达成共识;若和解未能取得满意的结果,则可考虑请求公正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协商调解。

遭遇一房多卖的购房者的处理方式是如果所购买房屋还未交付给其他买房者并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可以根据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或交付房款的先后顺序要求其交付房屋;如该房屋已经交付给其他购房者并办理过户登记的,就只能向卖房者主张违约责任。

一房多卖时,购房者应考虑合同登记情况:未过户给他人且未完成他名下登记的,依据签约或付款时间顺序主张交房;若房屋已过户他人,只能向卖方索赔追究违约责任。

购房者遭遇一房二卖时,有权解除合同、索回购房款及利息,并索赔损失,可要求开发商承担最高两倍购房款的赔偿。如权益未获保障,购房者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多重销售情况下,已签购房协议但未过户的购房者,可根据签约时间或付款进度要求卖方交付房产。若房产已转让他人并完成登记,消费者只能追究卖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