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撤案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为检察院既然已经批准了逮捕,就意味着检察院承认了公安机关关于犯罪嫌疑人人犯确实存在的罪行。在公诉案件中,即便获得了对方的谅解,这仅仅涉及到民事赔偿部分,而刑事责任部分则必须依法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因此无法撤销案件。然而,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后,可以对被告人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这充分表明了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交定罪后的犯罪嫌疑人所确认的犯罪事实。对于此类公诉案件,即使当事人能够取得对方的谅解,也仅限于民事赔偿部分的和解,而刑事指控部分,根据法律规定仍然需要由检察院发起并进行公诉工作,因此无法予以撤销。然而,考虑到具体情况,酌情可以考虑是否对被告人采取从轻或减轻处罚措施。

检察机关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公安机关在何时实施逮捕检察机关批准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之后,基本上都会立即予以执行,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小时标准时限。对于检察院批准逮捕这一程序所需要的时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定要求。当检察机关做出批准逮捕决定后,将其迅速送达至执行机关进行执法,由此留给执行部门的强制执行期限极为有限,若未能及时启动执行程序,则可能导致犯罪嫌疑人被超期羁押之风险。

检察机关如果认为帮信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不需要批准逮捕,那么公安机关可能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然后继续调查。如果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会把案件移交到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如果不需要追究,就可以撤销案件。不过,没有被批捕可不代表可以逃脱责任哦。

逮捕令下发后,公安机关通常不会为被捕者申请取保候审,因为检察院已经评估了被捕者的潜在威胁。但是,如果有新的证据或者情况发生了变化,显示被捕者可能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公安机关可以向检察院提请变更强制措施,以调整之前的羁押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