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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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之买方是否涉及刑事犯罪擅自从事土地买卖活动,对于买方来说可能涉及到非法转让以及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众所周知,土地买卖必须符合相应的法规,法律明确规定,土地只能够在获得使用权之后方可进行合法的买卖交易,而土地的所有权则是禁止任何形式的买卖的。依据相关法律条款,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房屋买卖时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在房屋买卖时,该房屋所占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这就是所谓的“地随房走”。

房屋买卖时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宅基地使用权禁止非法交易,城镇居民、法人团体不得购,未经集体组织许可转让给非成员亦无效。转让需满足:转让者有两处以上农村住宅,转让限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受让者无房无地,符合分配标准,且需集体组织同意;转让需连同房屋,不能单方转让。否则,交易无效。

宅基地使用权禁止非法交易,城镇居民、法人团体不得购,未经集体组织许可转让给非成员亦无效。转让需满足:转让者有两处以上农村住宅,转让限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受让者无房无地,符合分配标准,且需集体组织同意;转让需连同房屋,不能单方转让。否则,交易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