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炜衡(无锡)律师事务所
吴小亮律师多年来致力于离婚、第三者财产返还、恋爱同居析产、继承、遗赠、家族财富规划及企业传承等专精业务的研究与处理,为当事人量身定制最优的法律服务方案。善于根据当事人的诉求及案件特殊性,为客户设计针对性谈判思路或诉讼策略,对婚姻家事案件的处理拥有其独到的见解与方法,尤为擅长处理疑难复杂案件。 在无锡乃至江苏各地均有大量成功案例,获得了众多当事人的好评与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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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资购房之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关于婚后房产问题的法律区分,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首先,假设在婚姻存续期间,某方父母作出全额资金购买房屋的决定,并将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子女手中。在此状况下,我们应当理解为父母以自身之力,为其子女提供了一份无偿赠予,故而该房产应被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而非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父母给子女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分情况。婚前父母出钱,登记在子女名下,个人财产。婚后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是一方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给夫妻双方,离婚时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婚姻中父母购房赠子,须按婚前协议处理;无明确规定,赠房归属按合同单方所有条款执行,为个人财产;如无声明赠予一方,房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中父母购房赠子,须按婚前协议处理;无明确规定,赠房归属按合同单方所有条款执行,为个人财产;如无声明赠予一方,房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共同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