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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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首套房产的认定标准是:若夫妻名下只有一套房产,则视为首套;若已有房产,无论归属谁,再买都算二套;若夫妻名下均无房产,则所购房为首套。此标准有助于明确购房政策,保障购房者的权益。在实际操作中,购房者需根据自身情况,结合政策规定,合理规划购房计划,确保享受应有的优惠和权益。

夫妻婚前各有一套房,婚后若再购房,需界定税费。二套房界定标准包括: 曾贷款购房且系统可查、曾贷款购房但系统无记录但银行有征信、婚前双方各有一套房贷。因此,即使贷款已还清,婚后共同申请贷款购房仍可能被视为二套或多套,需按相应标准缴纳税费。具体税费政策请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夫妻若各有一套房子,即便户籍未合并,婚后申请房贷或购房,通常视为第二套房。 无论是贷款还是全额购房,首付款比例和税费都将按二套房计算。 若婚前分别用商贷和公积金购房,婚后共同贷款购房亦算二套房,因银行有信用记录。

算第三套房, 普通自住房,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所以婚前夫妻名下各自有一套房,婚后再买算第三套房,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