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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房屋合同后租户拒不搬走怎么办

时间:2026.01.05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287人
律师解析:
解除房屋合同后租户赖着不走,先跟租户好好说,表明合同已解除,让其限期搬走,留好沟通记录。
要是沟通没用,就发书面通知,像律师函那种,再次限定搬离时间,讲清不搬的后果。
若租户还不配合,就去法院起诉,要求腾退房屋,还要合同解除后到实际搬离期间的房屋占有使用费。
胜诉后租户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情回顾:

房东与租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因某些原因合同解除。房东与租户友好沟通,要求其限期搬离,租户却拒不搬走。房东发送书面通知,限定搬离时间并阐明后果,租户依旧不配合。房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租户腾退房屋并支付合同解除后至实际搬离期间的房屋占有使用费。

案情分析:

1、房东在合同解除后,先与租户沟通协商,保留沟通记录,做法合理。
2、沟通无果后发送书面通知,明确告知法律后果,符合法律流程。
3、租户拒不配合,房东提起诉讼要求腾退房屋及主张占有使用费,于法有据。若胜诉后租户不履行,申请强制执行可保障房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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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承租人不服的,由区、县国土房管局裁决拆迁纠纷,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不搬迁的,拆迁补偿款由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公证,区、县人民政府责成有...... 更多>>
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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