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股东需按章程规定足额
出资,出资不足要补足,还得向足额出资股东担责。
2.公司可
起诉出资不足股东,要求补足出资。
3.足额出资股东有权起诉,追究出资不足股东
违约责任。
4.公司财产不够偿债时,
债权人可起诉未足额出资股东,让其在未出资本息内担
补充赔偿责任。
符合条件者能起诉维权。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小胡三人共同成立一家公司,
公司章程规定三人应分别出资一
定金额。小朱和小李都按期足额缴纳了出资,但小胡只缴纳了部分出资。公司经营过程中,因资金不足面临
债务问题。公司要求小胡补足出资,小胡拒绝。小朱和小李也要求小胡承担违约责任,小胡不予理会。同时,公司的债权人在公司财产不足以
清偿债务时,也找到小胡要求其承担责任,小胡仍不配合,各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小胡出资不足,公司作为主体有权起诉小胡,要求其补足出资。
2、小朱和小李作为已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有权起诉小胡,追究其违约责任。
3、公司债权人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可起诉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小胡,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
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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