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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盈利股东是否可以退股

王** 江西-吉安 股权咨询 2025.12.27 18:38:09 427人阅读

公司没盈利股东是否可以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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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般而言,公司未盈利时股东不能随意退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有特定法定情形,股权转让是常见方式,可对内或对外转让,对外转让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当公司符合法定解散条件并进行清算,股东能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从而退股。
(3)在特定条件下,如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红,股东可请求公司回购其股权。
(4)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常只能在法定情形下通过转让股份退股,仅公司没盈利不符合法定退股条件。

提醒:
股东退股要严格依照法定情形操作,擅自退股易引发法律纠纷,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具体情况。

2025-12-27 22:2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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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股东想退股,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先考虑股权转让,若想对外转让需提前争取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若公司符合法定解散条件进入清算程序,可等待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退出;若满足如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红等特定条件,可请求公司回购股权。
(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只能在法定情形下通过转让股份退股。
(三)股东不能仅因公司没盈利就擅自退股,需严格依据具体情形判断是否符合法定退股情形,避免引发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2025-12-27 21:25: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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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公司未盈利时股东不能随意退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法定情形有:
通过股权转让,对内或对外均可,对外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公司符合解散条件清算,股东按比例分剩余财产退股;
特定条件下,如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不分红,可请求公司回购股权。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常法定情形下转让股份退股。
仅公司没盈利不符退股条件,擅自退股或引纠纷担后果。

2025-12-27 20:49: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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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般情况下,公司没盈利股东不能随意退股,需符合法定情形才能退股。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有几种法定情形。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出,包括对内和对外转让,对外转让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符合法定解散条件清算时,股东可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退股;满足特定条件,像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红等,股东可请求公司回购股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常只能在法定情形下通过转让股份退股。仅公司没盈利不符合法定退股条件,股东若擅自退股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并承担不利后果。如果遇到关于股东退股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行为合法合规。

2025-12-27 20:42: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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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情况下公司没盈利股东不能随意退股,需符合法定情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有三种法定情形:一是股权转让,可对内或对外转让,对外转让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二是公司符合法定解散条件清算时,股东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退股;三是满足特定条件如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红等,股东可请求公司回购股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常只能在法定情形下转让股份退股。
2.仅公司没盈利不符合法定退股条件,股东若想退股,要依据具体情形判断是否符合上述法定退股情形。擅自退股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并承担不利后果。
3.建议股东在考虑退股时,先仔细研究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法定退股条件,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避免因盲目退股导致法律风险。

2025-12-27 19:57:18 回复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公权不能超越此线,有限公司具有人合性质,也无相关司法解释,判例中有直接判决公司支付利润的,但判例不多。一些法律观点认为,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对于是否可以直接判决公司将利润分给小股东的问题,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只有公司章程、股东会才有决定如何分红的权利,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最合适的方法是责令对公司的利润达成决议。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不应该直接判决有限公司将利润分给小股东,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提讼;公司新增资本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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