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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共同产权的房屋要怎么分配

时间:2025.12.2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004人
律师解析:
1.共同产权房屋有两种分配方式,一是协商分割,共有人能达成一致,可自由约定分配,如一人得房补偿他人,或按比例分割。
2.二是法院裁判,若无法协商,可起诉
按份共有的房屋通常按份额分配;
共同共有的,法院综合共有人贡献、实际需求等合理分配。
3.若房屋不宜分割,法院会折价、拍卖或变卖,分配所得价款。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共同拥有一套房屋产权。小朱想将房屋出售,按比例分割房款;小胡则希望自己获得房屋,给予小朱相应补偿。两人就房屋分配方式无法协商一致,于是小朱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对该房屋产权分配进行裁判。

案情分析:

1、共同产权房屋分配有协商分割和法院裁判两种方式。本案中小朱和小胡无法协商一致,所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
2、法院裁判时,若该房屋为按份共有一般按份额分配;若为共同共有,会综合考虑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合理分配。此外,若房屋不宜分割,法院可采用折价、拍卖或变卖等方式,对所得价款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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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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