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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完成报建后房产归谁所有

时间:2025.12.25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267人
律师解析:
1.自建房报建完成后,通常房产归报建申请人。
因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报建按申请人名义,建房符合审批要求且依法登记,申请人就成合法产权人,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房屋。
2.若建房资金是家庭共出,即便一人报建,房屋可能属家庭共有。
3.若合作建房,各方按约定享有产权。
总之,产权归属结合出资、约定和登记情况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以自己名义对自建房完成报建,建房完成后,小朱认为该房产应归自己所有。但小胡称建房资金是家庭共同出资,此房应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双方就房屋产权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规定,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若建房过程符合各项审批要求,建成后依法登记,报建申请人通常成为合法产权人。若仅从报建情况看,小朱作为报建申请人,有理由认为房产归其所有。
2、然而若建房资金是家庭共同出资,即便只以一人名义报建,该房屋可能属于家庭共有财产。本案中小胡提出建房资金是家庭共同出资,所以此房产权归属需结合实际出资、约定及登记情况进一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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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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