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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管漏水谁担法律责任

时间:2025.12.25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086人
律师解析:
1.房屋质保期内,因建筑质量使下水管漏水,开发商负责维修和赔偿
2.楼上住户使用不当,像私自改管道致下水管漏水,要承担修复和赔偿楼下损失的责任。
3.公共下水管老化等公共区域问题导致漏水,物业负责维修,费用从公维金出;
没交公维金,费用或由相关业主分摊。
4.楼下住户装修损坏下水管,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住在二楼,小丽住在三楼。一天,小朱发现自家天花板因下水管漏水被泡坏。经检查,发现是三楼小丽家私自改造管道导致下水管漏水。小丽认为可能是公共下水管老化问题,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而小朱坚持让小丽赔偿损失并修复管道,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若因楼上住户使用不当造成下水管漏水,如私自改造管道等,楼上住户需承担修复和对楼下住户损失的赔偿责任。本案中,是小丽私自改造管道致使下水管漏水,所以小丽应承担修复管道和赔偿小朱损失的责任。
2、小丽认为是公共下水管老化问题,但并无证据支持,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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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公共下水管漏水责任确定如下: 1、若是在保修期内出现公共下水管漏水问题,由开发商负责,业主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对其整改和维修,并赔偿期间造成的损失; 2、若在质保期外下水...... 更多>>
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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