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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房屋合同卖方违约应怎么解除

时间:2025.12.24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074人
律师解析:
1.若卖方根本违约,如拒绝交房、转卖房屋,买方按合同约定解除条款书面通知卖方,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
合同未约定的,可依法定解除权解除。
2.解除通知要明确解约意愿与理由。
3.合同解除后,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已付款项,承担违约责任,如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4.双方协商不成,买方可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并追究卖方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小朱为买方,小李为卖方。合同履行过程中,小李擅自将房屋转卖给小胡,构成根本违约。小朱依据合同约定的解除条款,书面通知小李解除合同,但小李认为通知无效,拒绝返还小朱已支付的款项,也不愿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卖方违约达到根本违约程度,如本案中小李擅自将房屋转卖他人,买方小朱有权依据合同约定的解除条款直接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时合同即解除,小李认为通知无效的主张不成立。
2、合同解除后,小朱有权要求小李返还已支付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等。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小朱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并追究小李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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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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