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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管的产权到底归谁拥有

时间:2025.12.12 标签: 房产纠纷 物业纠纷 阅读:1222人
律师解析:
1.建筑物内自家专属下水管,产权归业主个人,业主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也要负责维护管理。
2.建筑物内公共区域下水管,像整栋楼共用的排水主管道,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大家共同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维护费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出。
3.小区外连市政管网的公共下水管,产权归市政管理部门,由其负责建设、维护和管理。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和小胡是同一栋楼的业主。小朱发现自家卫生间下水管堵塞,他认为应由全体业主承担维修费用,因为整栋楼的排水可能都会影响到该下水管。但小李和小胡则认为这是小朱家专属的下水管,维修费用应由小朱个人承担。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建筑物内自家专属的下水管,产权归业主个人,业主对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承担维护和管理责任。小朱卫生间的下水管属于其自家专属,所以维修费用应由小朱自行承担。
2、若为建筑物内公共区域的下水管,如整栋楼共用的排水主管道,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维护费用一般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但小朱的下水管并非公共区域的排水主管道,不适用此规定。
3、小区外与市政管网连接的公共下水管,产权归市政管理部门。本案中的下水管在建筑物内,不属于此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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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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