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情况下,若还建房赠与行为完成,
产权已转移登记,一般不能收回。
因为赠与已生效,受赠人合法拥有
房屋产权。
2.但存在特殊情况,若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
近亲属,不履行
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在法定期间内要求收回还建房。
案情回顾:小朱获得一套还建房后,出于亲情考虑将该还建房
赠予给侄子小许,并签订了赠予协议且完成了相关手续。然而一段时间后,小朱生活陷入困境,经济上出现严重困难,需要这套还建房来保障基本生活,于是他要求小许归还该还建房,但小许以赠予协议已完成为由拒绝归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
撤销赠与。但本案中还建房已经完成赠予手续,权利已转移。不过法律同时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2、小朱目前生活陷入困境经济严重困难,其要求收回还建房有一定的法律依据。而小许以赠予协议已完成为由拒绝归还,若法院认定小朱经济状况符合法律规定情形,小许可能需要归还该还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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