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未售出的房屋,开发商要交
物业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人签的前期
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有法律约束力。房子没卖出去时,开发商是
房屋所有权人,算实际意义上的业主。
在把房子交付给业主之前,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已经提供了小区清洁卫生、安保、设施设备维护等服务了。所以,开发商作为未售
房屋产权人,该承担相应物业费。
但是,具体要不要缴、缴纳比例多少,得看地方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有的地方要求开发商全额缴纳未售房屋物业费;有的地方规定可按一定比例缴纳。所以,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得根据当地
法规和合同约定,确定未售房屋物业费的缴纳事项。要是遇到相关问题,双方先查看地方规定和合同,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住建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
案情回顾:小许所在的开发商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小区建成后部分房屋未售出,物业服务企业要求开发商缴纳未售房屋的物业费,开发商认为自己未实际使用房屋,不应缴纳。双方就未售房屋是否应缴纳物业费以及缴纳比例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人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有法律约束力。在房屋未售出时,开发商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属于实质意义上的业主。
2、物业服务企业在房屋交付业主前已按合同约定提供了小区清洁卫生、安保、设施设备维护等服务,所以开发商作为未售房屋产权人,应承担相应物业费。但具体是否缴纳及缴纳比例,会因地方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而不同,双方需依当地法规和合同确定未售房屋物业费缴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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