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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婚外所生子女是否构成了重婚

时间:2026.10.24 标签: 婚姻家庭 结婚 阅读:964人
律师解析:
有婚外所生子女不一定就构成重婚。重婚指有配偶的人再和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结婚。这里的结婚包含法律上登记结婚,也就是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还有事实上的结婚,就是没登记但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
有婚外所生子女只能说明有婚外性行为并且生了孩子,这不等于就是重婚。要是仅仅有婚外性行为和生育子女,双方没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不构成重婚。举个例子,有人在婚姻期间和别人有不正当关系还生了孩子,但平常各过各的,也没对外说自己俩是夫妻,这就不满足重婚条件。
不过,要是有配偶的人和婚外异性生了孩子,还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人也觉得他们是夫妻,那就可能构成重婚。一旦构成重婚,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可能受到刑事处罚。按照法律规定,犯重婚罪的,会被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与小静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小胡发生了不正当关系,二人育有一子。小静发现此事后,认为小朱构成重婚,要求追究其责任。但小朱称他与小胡只是偶尔在一起,并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小静夸大事实。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重婚是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包括法律上和事实上的结婚。有婚外所生子女并不必然构成重婚,若仅发生婚外性行为并生育子女,双方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不构成重婚。本案中,若小朱和小胡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不构成重婚。
2、如果小朱与小胡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那么小朱可能构成重婚,需承担民事责任,还可能面临最高二年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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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强吉律师

江苏众联成律师事务所

杜强吉律师,专利代理师,双证律师,2016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任江苏众联成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具有丰富的诉讼和非诉经验,主要业务领域涉及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事务及其他民商事纠纷案件。诚信待人、坚守法律底线,致力于为有需要解决法律纠纷的每位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为法律事业服务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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