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更换物业后,业主之前欠下的
物业费一般还是要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在
物业服务合同里,要是物业服务人按约定提供了服务,那业主就得按约定交物业费。物业更换不影响业主和原物业公司已形成的物业服务
合同关系。原物业公司在服务期间履行了日常管理小区、维护公共设施等义务,业主就有义务支付对应期间的物业费。
新物业接管小区后,原物业公司可能把
债权转让给新物业,或者用其他合法方式
追讨欠费。要是业主以更换物业为由拒交之前的物业费,原物业公司有权通过协商、调解、
仲裁或
诉讼等合法途径,要求业主支付。
但要是业主能证明原物业公司没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像没及时维修公共设施、小区卫生状况差等,就可以收集相关
证据,在诉讼中用这些证据进行抗辩,要求减免部分物业费。
案情回顾:小朱所在小区更换了物业。原物业公司要求小朱缴纳之前欠下的物业费,但小朱以物业更换为由拒绝支付。小朱认为更换物业后,不应再向原物业公司缴费。而原物业公司称在服务期间已履行管理小区、维护公共设施等义务,小朱应支付对应期间的费用。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服务人按约定提供服务,业主就应按约定支付物业费。物业更换不影响小朱与原物业公司已形成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原物业公司履行了义务,小朱有支付欠费的义务。
2、若原物业公司将债权转让给新物业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追讨欠费,小朱仍需支付。但如果小朱能证明原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可
收集证据在诉讼中抗辩,要求减免部分物业费。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