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结婚精选解答 > 怎样去判定女方犯重婚的具体标准

怎样去判定女方犯重婚的具体标准

时间:2026.09.27 标签: 婚姻家庭 结婚 阅读:1094人
律师解析:
判定女方构成重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两个标准。
先说法律重婚,我国实行婚姻登记制度,登记的婚姻受法律保护。要是女方有配偶,还和别人进行结婚登记,也就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和第三人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结婚手续,这就构成法律意义上的重婚。
再说事实重婚,女方没和他人进行结婚登记,但和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般是对外以夫妻相称,周围群众也觉得他们是夫妻。像女方和第三人一起居住,在生活里以夫妻身份参加社交活动、共同抚养子女等情况。
另外,构成重婚罪得是主观故意,就是女方明知道自己有配偶还和别人结婚,或者明知道别人有配偶还和对方结婚。要是女方受欺骗,不知道对方有配偶而结婚,就不构成重婚罪。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重婚要有充分证据,像结婚登记证明、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要是发现女方可能重婚,能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许是合法夫妻。之后小胡在未与小许解除婚姻关系时,又与小丽办理了结婚登记。同时,小胡还和小静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对外以夫妻相称,共同参与社交活动、抚养子女。小许发现后,认为小胡构成重婚,而小胡称自己只是正常交友,不承认重婚。

案情分析:

1、小胡在与小许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小丽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法律重婚的标准,即有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进行结婚登记。
2、小胡与小静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对外以夫妻相称,周围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构成事实重婚。
3、小胡主观上明知自己有配偶还与他人结婚及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具有主观故意。小许可收集结婚登记证明、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