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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时共同买的房屋该如何分割

时间:2026.09.20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944人
律师解析:
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分割,要根据不同情形处理。
要是双方有协议约定房屋分割方式,那就按协议来。根据《民法典》,当事人之间的约定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内容不违法,就有法律效力
没有协议的话,就得看房屋登记出资情况。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按份共有。出资均等,通常平均分割;出资不均等,就按出资比例分割。
房屋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要证明自己有出资行为。比如保留购房合同、出资转账记录,能证明是两人共同出资用于购房居住,法院会按双方出资比例分割房屋权益。若无法证明出资,很可能被认定为登记方个人财产,另一方只享有返还出资款及相应增值利益的权利。
另外,分割时法院还会考虑双方在同居期间的贡献大小、生活需求等因素。像一方对房屋装修、维护付出多,或者一方因生活困难更需房屋居住,法院分割时会酌情考量。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在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购房时双方未签订关于房屋分割的协议,房屋登记在小朱名下。后来两人分手,对于房屋分割产生争议。小丽称自己有出资,保留了出资转账记录和购房合同;小朱则认为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应归自己所有。

案情分析:

1、由于双方没有协议约定房屋分割方式,需依据房屋登记情况和出资情况处理。此房屋虽登记在小朱名下,但小丽能证明自己有出资行为,法院会考虑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来分割房屋权益。
2、法院在分割时还会考虑双方在同居期间的贡献大小、生活需求等因素。若小丽对房屋装修、维护等有较多付出,或因生活困难更需该房屋居住使用,法院在分割时会酌情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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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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