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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子物业费什么时候结清

时间:2026.05.27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045人
律师解析:
卖房子时,物业费结清时间常让人头疼。为避免后续麻烦,签合同时就得明确物业费结清时间和承担方。
要是合同里明确约定了结清时间,双方就得按约定来。比如约定在房屋产权过户前结清,那卖方就得在办完过户手续前,把之前欠的物业费都交清。
要是合同没约定,按交易习惯,物业费一般以房屋交付为节点划分。交付前的物业费由卖方承担,交付后的由买方承担。实际中,交钥匙或者完成物业交割手续,就算房屋交付了。
卖房屋时,买卖双方要去物业公司核实物业费缴纳情况,看看有没有欠费。要是有欠费,得说清楚由谁承担。要是卖方没结清物业费就交房,买方可以先垫付,然后根据合同向卖方追讨
所以,买卖房子时,一定要重视物业费的问题,提前在合同里明确相关事项,这样才能减少不必要的纠纷。要是遇到复杂情况,也可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案情回顾:

小朱将自己的房子卖给小胡,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对物业费结清时间作出约定。房屋交付时小朱直接交了钥匙,之后小胡前往物业公司核实物业费情况,发现小朱在房屋交付前存在物业费欠费。小胡认为交付前的物业费应由小朱承担,而小朱觉得自己已完成房屋交付,不应再承担。

案情分析:

1、由于合同未约定物业费结清时间,根据交易习惯,物业费以房屋交付为节点划分,交付前由卖方小朱承担,交付后由买方小胡承担。本案中房屋交付以交钥匙为准,所以交付前的欠费应由小朱承担。
2、若小朱未结清物业费就交付房屋,小胡可以先垫付,之后依据交易习惯向小朱追偿。为避免类似纠纷,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物业费的结清时间和承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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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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