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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想把房子给子女要如何操作

时间:2026.05.15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380人
律师解析:
离婚后想把房子给子女,有赠与和买卖两种常见办法。
先说赠与。要先由赠与人与受赠人签书面赠与合同,写清楚房子的具体情况。然后,两人带着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合同等去不动产登记机构办过户。这期间通常要交契税税费。要是赠与合同经过公证,过户手续会简单些。
再看买卖。就是签房屋买卖合同,按正常房屋买卖流程来。买卖双方签合同后,要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税费,具体标准得看房子情况和当地政策。之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产权过户登记,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
这里要提醒大家,不管选哪种方式,房子产权得清晰,不能有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问题。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两人得就赠与或买卖的事达成一致。办理过户前,最好问问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了解详细流程和所需材料,这样能保证过户顺利,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两人想把共同拥有的一套房子给子女小许。对于如何将房子过户给小许,两人产生了分歧。小朱倾向于赠与方式,认为手续可能简单;小丽则觉得买卖方式更妥当。同时,他们不确定房屋是否满足过户条件,也不清楚具体流程和税费情况。

案情分析:

1、赠与方式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书面赠与合同,明确房屋信息,然后携带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一般要缴纳契税等税费,若合同经过公证,过户手续相对简便。
2、买卖方式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按正常买卖流程操作,买卖双方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税费,税费标准依房屋情况和当地政策而定,之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无论哪种方式,都要确保房屋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情况,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需达成一致意见,办理前最好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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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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