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屋买卖精选解答 > 购买商品房可以不收房的情形有什么

购买商品房可以不收房的情形有什么

时间:2026.03.24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951人
律师解析:
购买商品房,遇以下情况可拒收房
1.开发商未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等相关文件,房屋可能未通过法定验收,质量存疑。
2.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像墙体倾斜、梁柱裂缝,危及居住安全。
3.交付面积与合同约定误差比绝对值超3%,可对面积差异提出异议。
4.房屋有严重质量问题,如渗水漏水,修复后仍无法正常使用。
5.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且未按时书面通知。
案情回顾:

小朱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交房时发现诸多问题。开发商未能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主体结构经核验存在梁柱裂缝问题,实际交付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多出了4%,房屋还有严重的渗水现象,经多次修复仍无法正常使用,并且开发商擅自变更了规划设计,也未书面通知小朱。小朱因此拒绝收房,与开发商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开发商未提供相关文件,表明房屋可能未通过法定验收程序,小朱依据规定有权拒收房。
2、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不合格,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小朱拒收房合理。
3、实际交付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小朱可对超出合理范围的面积差异提出异议并拒收。
4、房屋存在严重渗水问题,经修复仍无法正常使用,影响居住使用,小朱拒收房符合规定。
5、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且未书面通知小朱,小朱拒收房有法律依据。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