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屋买卖精选解答 > 二手房买卖中违约情形包括哪些

二手房买卖中违约情形包括哪些

时间:2026.03.19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480人
律师解析:
1.卖方违约情况:
逾期交房,未按约定时间交屋;一房二卖,把房子卖给两人;不协助过户,阻碍产权登记;隐瞒质量问题,签约时未如实告知。
2.买方违约情况:
逾期付款,未按时付购房款;不履行购房义务,无故拒买;提供虚假资料,影响交易致合同难履行。
3.出现违约,守约方可按合同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小朱购买小丽的房屋。合同签订后,小朱在支付房款环节出现逾期付款情况,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购房款。同时,小丽也存在违约行为,她隐瞒房屋质量问题,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且在签约时未如实告知小朱。双方因此就违约责任的承担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逾期付款构成买方违约情形中的逾期付款违约。根据相关规定,小丽作为守约方,可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小朱承担继续履行支付剩余房款、支付违约金、赔偿因逾期付款造成的损失等违约责任。
2、小丽隐瞒房屋质量问题构成卖方违约情形中的隐瞒房屋质量问题违约。小朱作为守约方,同样可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小丽承担继续履行维修房屋、支付违约金、赔偿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等违约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