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房子若为父亲单独所有,他有完整处分权,
卖房不用儿子同意,
物权人对自己的房子能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2.不过有特殊情况,要是房子是家庭
共有财产,儿子是共有人,父亲卖房就得儿子同意。
处分共有房产,要经三分之二以上按份共有人或全体
共同共有人同意。
3.若儿子是
产权人之一,哪怕份额小,父亲卖房一般也需其同意。
总之,关键看
房屋产权归属。
案情回顾:小朱名下有一套房子,他打算将房子出售。小朱的儿子小李认为自己也应该对房子有一定的话语权,主张父亲卖房需经过自己同意。而小朱觉得房子是自己单独所有,自己有权决定卖房,无需儿子同意。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若房子为小朱个人单独所有,依据法律规定,物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那么小朱有完整的处分权,卖房无需小李同意。
2、若该房屋是家庭共有财产,小李也是共有人之一,那么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这种情况下小朱卖房则需小李同意。若小李是房子的产权人之一,即便所占份额较小,正常来说小朱卖房也需要小李同意。所以判断小朱卖房是否需小李同意,关键在于房屋产权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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