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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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房定金的退还问题,当贷款申请未获得批准时在购买房屋进行按揭时,如果未能成功办理贷款事宜,关于定金能否退还的问题,具体情况需依据以下情形来予以认定和处理:首先,若购房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达成共识,明确规定定金是可以退还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有权利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定金;其次,假如承接定金的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另一方可要求对方退还定金,且理应得到双倍赔偿;最后,对于支付定金的购房者而言,若是其自身违约了,那么其提出的退还定金的请求便无法获得支持。然而,关于定金罚则的适用,也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执行:其一,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出现重大违约行为,意味着其丧失了定金的追索权;其二,若承接定金的一方出现违约行为,那么其必须给予双倍赔偿;其三,当买卖双方都能够按照约定履行交易约定时,定金可以作为交易对价被抵扣或全额退还。总的来说,这些规定旨在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正义。

在购房中,若贷款未获审批需退房,首付退款需先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可能涉及违约金,金额按合同约定。非因申请方过错导致违约,可免付违约金;反之,如提供资料不全或虚假,导致房贷失败,需担责并支付违约金以获取退款。

开发商与银行间抵押贷款合作流程:开发商提出按揭贷款意向,银行详尽调查开发商资质;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首付款后七日内提交贷款所需资料。银行审核并办理初步申请,包括借款表格、存款专户等。审批一般七日内完成,若超期,开发商团队协助解决。最终,购房者与银行完成担保手续。

买房交了首付贷款没批下来能否退房要看协商的结果,退房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要退房,需要双方协商解决,按合同约定,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一般贷款没下来首先得看是哪方的原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