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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行为不包括哪些

时间:2026.02.01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881人
律师解析:
1.无因管理不涵盖违法管理、不当管理等情况。
2.违法管理指管理人明知行为违法还去做,这不算无因管理,还可能担责。
3.不当管理是管理人有管理意思,但方法不当致本人受损,不符合无因管理要求。
4.像明知事务违法仍管理,或管理方式严重不当损本人利益,都不是无因管理。
不符构成要件和正当性的管理都不算。

案情回顾:

小胡发现小许家房屋漏水,本想帮忙修理。但小胡在未了解小许意愿的情况下,采用了不合理的修理方式,不仅没修好房屋,还导致屋内部分家具被损坏。此外,小朱发现小何正在进行一项涉嫌违法的交易,小朱却参与其中帮忙管理。小许和小何分别就自身损失与小胡、小朱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胡虽有管理小许家房屋事务的意思,但管理方法不当,给小许造成了损害,不符合无因管理中管理行为利于本人且不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意思的要求,不属于无因管理。
2、小朱明知小何进行的是违法交易仍参与管理,这种行为是违法管理,不能构成无因管理,还可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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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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