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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份共有物分割判决书是否具有效力

时间:2026.01.2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459人
律师解析:
1.按份共有物分割判决书具备法律效力,法院作出判决后即产生既判力,当事人要按判决履行义务,判决明确了共有物分割方式和份额归属。
2.判决生效物权变动发生,对应份额所有权归属清晰。
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让对方配合,如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3.该判决书在后续共有物相关纠纷里,可作为确定各方权利义务的依据,保障交易安全和当事人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小胡、小许按份共有一套房产。因对房产分割产生分歧,小朱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作出按份共有物分割判决书,明确了三人对房产的具体分割方式和份额归属。然而,小胡拒绝按照判决内容协助小朱和小许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法院作出的按份共有物分割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产生既判力,各方当事人应按判决内容履行义务。此判决已确定了房产的分割方式和份额归属,物权变动在判决生效时即发生。
2、小胡不履行判决,小朱和小许有权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要求小胡配合执行,如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并且该判决书在后续涉及该房产的相关纠纷中,可作为重要的权利依据和事实证明,以确定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维护交易安全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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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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