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债务人的
按揭房能被执行。
法院可查封
被执行人及其
家属生活必需的住房,但不拍卖、变卖或抵债。
超生活必需的房屋,在保障其最低生活所需后可执行。
2.按揭房有
抵押和未还清贷款不影响执行。
法院会拍
卖房屋,所得先还
银行贷款,剩余偿债。
有剩余返还被执行人,不足则被执行人继续还款。
案情回顾:小朱向小李借款50万
逾期未还,小李将小朱诉至法院并
胜诉。小朱名下有一套正在按揭的房屋,小朱认为该房屋是自己生活必需居住房屋,不应被执行。但小李认为小朱除该房屋外还有其他稳定住所,此房应被执行以偿还
债务。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所
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但对于超过生活必需的房屋,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小朱虽称房屋是生活必需,但有其他稳定住所,该房屋可被执行。
2、按揭房虽存在抵押和未还清贷款情况,不影响
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对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所得款项先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用于清偿小李的债务。若有剩余返还给小朱;若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小朱仍需继续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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