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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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来说说借贷合同纠纷的诉讼时限问题。这个事情一般来说是3年,除非法律上还有别的特别说明。计算时间的方式,是从你知道自己权益受损了还有谁欠钱的那一刻开始算滴。要是从权益受损失的那天开始到现在已经过了20年的话,那就法院不帮忙处理,除非有啥特殊情况才行。所以,大家要记好,正式的来说,借贷合同纠纷的诉讼时限就是3年。

小老百姓们,咱们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我告诉你说,诉讼有效期就是三年。这三年是从你发现或者应该发现自己权益受到了伤害,还有就是那个欠债不还的家伙开始算起的。但是,如果从你权益受损那天开始算起,已经过了二十年的话,那就别指望法院会帮你了,除非有特别的原因,比如你自己提出申请,法院才可能考虑给你延期。

我们来聊聊关于打官司的事情吧。关于合同纠纷,如果你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伤害并且有责任的那个人也知道了这件事的话,只有在这个时候开始计算,你们才有资格去打官司。可是,如果你权益受损已经过了20年的话,那法院可能就不会再理你咯。所以说,最好还是尽快解决问题才好。如果打官司的时间已经过了,那么那个有责任的人就可以找借口不履行他的义务,除非他在这之后又愿意履行了。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文规定,如发生了借款合同纠纷事件,其诉讼时效依照该法条定下的时间应锁定在三年内。除非另有特别的法律另行规定,否则都需遵循此三年期限。而这三年的时效期并非自然耗尽,而是自权利人认知到自身权益已遭受侵害且债权人已有明确身份开始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明文规定,借贷纠纷案件的法定诉讼时效设定为三年,除非在特定条件下存在另外的地域性或法律法规层面的特别规定。具体来讲,该项诉讼时效时间应从当事人得知其权益遭受侵害及有关责任人的认定那天开始进行计算。若此项诉讼时效超出了二十年时限,则人民法院将不再对此类纠纷进行受理和处理,除非在极其特殊的情形之下,经由当事人主动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可考虑予以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