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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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权,有个普遍的做法,就是可以把原告的居住地当作裁决机关的选择地。这样做主要是为了方便原告打官司,减少他们的诉讼成本。在实际操作中,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情况,原告可以向法院提出在他们居住地打官司的请求。不过,具体的管辖权确定还是要综合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

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案件有: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案件有: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在民事诉讼中,被告住所地法院通常拥有管辖权,这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非境内长期居住者的身份诉讼、下落不明或失踪者的身份诉讼、劳动教养者的诉讼以及被监禁者的诉讼。这些规定旨在更有效地保护当事人权益,确保案件公正及时处理。

一般没有管辖权。老赖有能力履约却恶意拖欠的,债权人还能去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对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民间借贷纠纷原告住所地有管辖权吗,若对于此问题还有不明白之处,可以继续阅读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