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写字楼土地性质一般为商业用地或综合用地。
2.商业用地使用年限全国统一为40年,综合用地为50年,从开发商拿到
土地使用证起算。
3.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住宅建设用地自动
续期,写字楼这类非住宅需按法律规定办理续期。
其地上房屋等不动产归属,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或不明确的按
法规办理。
案情回顾:小朱购买了一间写字楼,后来得知该写字楼所在土地是商业用地。小朱担心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写字楼的归属问题,与开发商沟通,开发商表示会按规定处理,但小朱认为应给予更明确的说明和保障,双方因此产生争议。该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起算为40年,如今已过去多年,小朱担忧到期后续期及房屋归属事宜。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商业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该写字楼土地使用年限计算符合规定。
2、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非住宅建设用地
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需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此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开发商虽称按规定处理,但应给予小朱更明确的说明,以保障小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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