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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关于房贷需包含哪些东西

时间:2026.01.10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840人
律师解析:
1.明确房贷偿还方,确定由哪一方继续承担房贷还款责任。
2.约定未还清贷款的处理,包括剩余本金和利息的分担方式。
3.规定房产在贷款未清时的处置原则,如能否转让、抵押
4.制定违约责任,若一方不履行还款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
5.考虑贷款政策变化的应对办法。
6.保障双方对房贷信息的知情权,避免后续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涉及房贷问题。小朱认为自己承担较多家庭支出,房贷应全部由小丽承担;小丽则觉得应按双方收入比例分担剩余房贷本金及利息。对于房产在贷款未还清期间能否转让抵押,两人也存在分歧。此外,协议未明确一方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违约责任以及贷款政策变化时的应对办法,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离婚协议中房贷条款应明确房贷归属,本案双方应协商确定由哪一方继续承担偿还责任或按合理比例分担。
2、需约定未偿清贷款部分的处理方式,即剩余本金及利息如何分担,以避免后续纠纷。
3、要写明房产在贷款未还清期间的处置原则,如是否可以转让、抵押等。
4、应规定一方未按协议履行房贷偿还义务时的违约责任,明确赔偿责任。
5、可考虑约定贷款政策变化时的应对办法,保障双方权益。
6、双方对房贷信息应具有知情权,以便及时了解还款状况及相关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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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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