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买房前,需明确
房屋产权。
若为夫妻共有,一方擅自出售,另一方可主张
合同无效,善意第三人除外。
2.有意
购房,让房东提供婚姻和
产权证明。
若已婚,要其配偶出同意声明。
签合同要严谨,明确
违约责任。
3.交易用资金监管保障安全。
若遇卖方配偶
主张权利,证明自己
善意取得。
协商不成可
诉讼,由法院定责。
案情回顾:小许欲购买小朱名下的一处房屋,小朱声称自己未婚。双方签订
购房合同后,小许依约支付了房款,随后完成了房屋产权登记。然而,此时小朱的配偶小丽出现,称该房屋是
夫妻共同财产,小朱未经其同意擅自出售,主张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收回房屋,这引发了小许与小丽之间的
法律纠纷。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若该房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另一方有权主张合同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在此案中,小许需证明自己是善意取得,即购房时不知房屋存在产权争议、支付合理
对价并已完成产权登记。
2、小许在购房前未要求小朱提供
婚姻状况证明及房屋产权情况,存在一定疏忽。若小许能证明自己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则合同有效;若无法证明,合同可能被判定无效。若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由法院判定
合同效力及各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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