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
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双方感情破裂后,通过协商对于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
抚养达成
离婚协议。这种情形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 (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具有
管辖权; 2、要求
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
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
子女抚养、财产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
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当事人持有规定的
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