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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审兄弟姐妹

政审兄弟姐妹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2024-02-22 23:29:27 已帮助26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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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四人
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你叔叔先于奶奶去世,由叔叔的子女代位继承,你堂弟是可以代位继承的。如果你父亲对奶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按《继承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你父亲可以多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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