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是指受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辩护人在
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的
诉讼地位,依法独立履行职务,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没有控诉的义务。 肯定性范围: 1、
律师、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监护人、亲友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人民团体推荐的人 其中注意第二点亲友、监护人 否定性范围 1、正在执行
刑罚的人(即使主刑执行完毕,还有附加刑的,仍不得担任,
缓刑也不可以)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4、公检法、国家安全、监狱的现职人员(注意需为现职,此外不包括其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5、本院的陪审员(注意本院) 6、利害关系人 7、外国人 8、法官检察官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 9、法官检察官离职后,终身不得当原任职单位所办理案件的辩护人 10、法官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在其任职的案件中担任辩护人(这里基本上跟回避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