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故意隐瞒病史,婚后生子47天夭折2010年4月,彭某在
广州打工时遇到南宁姑娘刘某,双方确定恋爱关系后回到
兰州举行了婚礼。婚后第二年,刘某产下一女,但孩子因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仅活了47天后便夭折了。医生告诉刘某,孩子患有先心病是因为父母其中一人有家族心脏病遗传史造成的,此时彭某才告诉妻子自己患有家族遗传心脏病。因受骗怒而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
离婚和赔偿刘某得知丈夫故意隐瞒其先天性心脏病遗传史,在震惊之余,对丈夫及其家人的欺骗感到愤怒,于是一纸诉状将丈夫彭某告上法庭,不仅要求离婚,还要求一并给付经济帮助金3万元,归还
结婚时自己的陪嫁物品。法院判决:婚前故意隐瞒不宜生育病史,准予离婚该案在城关区法院
一审期间,彭某提出,双方感情未彻底破裂,不同意离婚。城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彭某故意隐瞒不易治疗、不宜生育的疾病,致使双方矛盾上升,感情破裂,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彭某返还女方刘某陪嫁物品,彭某付给刘某经济帮助金2万元。宣判后,彭某提起上诉。婚前故意隐瞒病史,尤其是法律中明确规定的不能结婚的病史,或将导致
婚姻无效的后果,最终也可能人财两空,既伤害了别人,也伤害了自己。因此,广大朋友切莫大意,遇到此类自己无法确定的问题,可以咨询有经验的朋友或者专业的
律师,让他们为你提供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