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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过错方赔偿

同居过错方赔偿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
2024-02-19 12:54:22 已帮助29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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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错方如何赔偿

了解自己是否满足离婚过错赔偿的条件后,接着就需要了解离婚过错方如何赔偿的问题了。离婚过错方如何赔偿受害方呢?标准是什么?


离婚过错方赔偿包括两部分: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金额目前司法界尚无定论,但可以参考以下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2、无过错方所受到的现实损害;


3、过错方与无过错方的财力与未来的生活需要;


4、夫妻双方年龄及安康状况;


5、夫妻双方适用于后代受教育或须用于子女教育的时间和费用;


6、夫妻双方的谋生能力等。


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关于离婚方面的一些事项规定的还是较为全面的,比如说当事人一方存在着一定的过错,那么对于另外一方他肯定是存在损失,所以要规定了离婚赔偿,当然离婚赔偿的话,只有在离婚的时候才能够适用,否则不能够随意的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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