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和88楼不动产签的独家限时销售合同,授权委托书、保证书等签字文件都是我一人代签的,产权本人不知情也不同意(父母的房子),在签订本合同之前我再三确认如果出现别的中介把此房推销成功到时候是否可以把此合同终止掉,否则我不签订此合同,已把这种情况在签订合同之前告知乙方销售人员,销售人员称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此合同可以终止,由她本人负责终止就行(我有录音为证),这个独家限时销售合同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签订的,这样岂不是欺骗呀,这样的合同有效吗,能不能立即终止掉呢
1、你们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有效还是无效,不是看合同内容是否完整,合同不完整不能说明合同就无效,且合同法上对于约定不明的都有明确规定的。合同无效只有在违反法律与行政法规的情况下才是无效的,商家与顾客签订的销售合同,是商家与顾客意思自治的结果,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至于合同对于顾客来说,有些内容约定不明,但是并未影响到合同的有效性。2、因为你与顾客签订合同的时候,交货时间没有填写,也就是说,你们双方之间的合同对于履行时间没有明确规定,虽然你们之前有口头约定,有可能就是你们双方在讨价还价的时候你给顾客的许诺,但是你们的合同并未规定,所以关于到货时间而言,顾客需要进行举证,但是这种情况是很难举证的。而且就算合同中明确了“到货时间为一天”,此约定也是有瑕疵的,因为到货时间为一天,时间的计算起点是什么时候?是合同生效之日还是付款之日?还是不太明确,有争议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