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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财物后出具借条

抢劫财物后出具借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0 00:20:25 已帮助20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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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财物后出具借条吗?怎么做的呢?
下面为大家解答抢劫财物后出具借条这个问题,中止劫财的决意,是指抢劫者在客观上能够继续抢劫的情况下,自动做出不搜身劫财的选择。首先,本案中抢劫者明知自己完全能够搜身劫财,而放弃劫财;其次,抢劫者放弃劫财是自动的;再次,其停止劫财的决意是完全的、彻底的,而不是感到障碍太多,难以继续搜身。至于抢劫者中止抢劫的主观原因是惧怕受到刑罚处罚,还是出于怜悯之心,或者恐惧心理,等等。总之,抢劫者是在明知自己完全可以继续搜身劫财的情况下,自动放弃,而不是意志以外的原因被迫停止抢劫。故抢劫者的行为应是抢劫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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