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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二审审理流程
民事诉讼二审审理流程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2-29 06:35:19
已帮助245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书面审理是否适用于民事诉讼中第二审程序?
应该说只适用于
二审
,
一审
不适用。《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
开庭审理
。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迳行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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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二审审理流程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民间借贷诉讼流程应是什么
民间借贷诉讼流程如下:(一)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二)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请问民事诉讼二审审理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二审,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了解一下民事诉讼二审新证据如何认定
司法实践中一般是这样认定新证据的:1、是在举证期限内虽已客观存在,但未被当事人知悉,掌握的证据。2、是当事人知道证据的存在,且有条件取得,因不了解其证据价值而未提出的证据,但法院已经予以释明的除外。3、当事人知道证据的存在,但在举证期限内因客观原因未能取得的证据。4、是为了反驳对方的主张或举证,而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证据。5、是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法院准许延期,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违反客观事实的。但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能在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明确排除在“客观原因”之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四十一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他认为是指以下情形:(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民事诉讼中的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过程中,如何审查案件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六十七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第六十九条 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的; (六)明显不当的。 第七十一条 人民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 第七十二条 人民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第七十三条 人民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 第七十四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判决确认违法: (一)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二)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 第七十五条 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判决确认无效。 第七十六条 人民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 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可以判决变更。 人民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 第七十八条 被告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本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协议的,人民判决被告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 被告变更、解除本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协议合法,但未依法给予补偿的,人民判决给予补偿。 第七十九条 复议机关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民应当对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作出裁判。 第八十条 人民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 第八十一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批准。 第三节 简易程序 第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第八十四条 人民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第四节 第二审程序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第八十六条 人民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批准。 第八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 原审人民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邢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在第一审程序中的差异?
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二审期限是三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3个月,多则9个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诉讼。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在第一审程序中的差异
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管辖权限对案件进行初次审理的程序。第一审可能得出以下几种审判结果:1、维持判决: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2、撤销判决:(一)情形: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二)撤销判决同时的处理方式:重新作出行为、补救、提出司法建议。(三)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法院判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决定自然无效。(四)原机关必须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错误,法院判决撤销复议决定时,应当责令复议机关重新作出复议决定。被告不得以同一事实或理由作出与原来行为基本相同的行为,但下列情况例外:(1)原行为程序违法。(2)新行为的主要事实和主要理由有改变的,也不属于同一行为。(五)行政机关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法院应当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法院可以采取c中的强制措施。(六)不应当限定重作的期限,但如果不及时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将有损于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当事人利益的例外。(七)法院判决撤销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当依法受理。3、履行判决。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一审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帐户内划拨。(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50元至100元的罚款。(三)司法建议: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造知法院。(四)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4、变更判决:(一)只适用于显失公平的行政处罚行为。(二)一般不得加重原告的处罚。(三)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时,可以加重原告的处罚。(四)对未处罚的相对人不得给予处罚。5、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一)起诉行政机关不作为不成立。(二)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四)与维持判决的区别:维持判决情况下,行政机关不能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但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则可以。6、确认判决:(一)确认合法或有效。(二)确认违法或无效。(1)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已无实际意义。(2)被诉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3)被诉行为依法不成立或无效。(4)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并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害的,依法判决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民事再审流程是怎样的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基础数据提取 1、在威科先行的法律信息库的“法律法规”中检索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我们发现,在该数据库中收藏的各级引用民诉法 第二百零四条(该条规定:“人民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处理的民事申请再审的案件共计54307件。由于受申请再审的不管裁定驳回申请人的再审申请,还是同意再审,均应当适用该条文。因此我们提取该数据作为该数据库中收录的各级人民已处理的再审案件的数量。 2、经进一步检索,在各级处理的54307件再审案件中,最高院共处理了再审民事案件3793件。 依据案由对最高院处理的3793件民事再审案件进行划分,其中: (1)人格权纠纷,18件; (2)婚姻家庭、继承纠纷,14件; (3)物权纠纷,151件; (4)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2020件; (5)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481件; (6)劳动争议、人事争议,13件; (7)海事海事纠纷,65件; (8)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463件; (9)权责任纠纷,53件; (10)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123件。 3、由于裁定进入再审程序的裁决书中,就申请人不服判决的案件,基本都在裁决主文第二项表述为“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因此,在上述检索结果中,再以“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为关键词进行检索,筛选出最高院裁定再审的案件(指当事人不服判决的案件,下同),共计774件 依据案由对最高院处理的774件民事再审案件进行划分,其中: (1)人格权纠纷,5件; (2)婚姻家庭、继承纠纷,1件; (3)物权纠纷,42件; (4)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516件; (5)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70件; (6)劳动争议、人事争议,1件; (7)海事海事纠纷,65件; (8)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91件; (9)权责任纠纷,8件; (10)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26件。 数据分析 (一)在最高院处理的3793件民事案件中,不同案由的案件数量及占比如下(由高到低排序): 1、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2020件,占64%; 2、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481件,占13%; 3、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463件,占12%; 4、物权纠纷,151件,占4%; 5、适用特殊程序案件,123件,占3%; 6、海事海商纠纷,65件,占2%; 7、侵权责任纠纷,53件,占1%; 8、人格权纠纷,18件,占0.5%; 9、婚姻家庭、继承纠纷,14件,占0.3% 10?劳动争议、人事争议,13件,占0.3%。 (二)在最高院裁定进入再审程序的774件民事案件中,不同案由的案件数量及占比如下(由高到低排序): 1、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516件,占67%; 2、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91件,占12%; 3、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70件,占9%; 4、物权纠纷,42件,占5%; 5、适用特殊程序案件,26件,占3%; 6、海事海商纠纷,14件,占2%; 7、侵权责任纠纷,8件,占1%; 8、人格权纠纷,5件,占0.7%; 9、婚姻家庭、继承纠纷,1件,占0.1%; 10、劳动争议、人事争议,1件,占0.1%。 (三)不同类型案件的裁定再审率(由高到低的排序): 1、物权纠纷,42件,再审率28%; 2、人格权纠纷,5件,再审率28%; 3、海事海商纠纷,14件,再审率22%; 4、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516件,再审率21%; 5、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26件,再审率21%; 6、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91件,再审率20%; 7、侵权责任纠纷,8件,再审率15%; 8、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70件,再审率15%; 9、劳动争议、人事争议,1件,再审率8%。 10、婚姻家庭、继承纠纷,1件,再审率7%; 在最高院处理的3793个案件中,裁定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774个,平均裁定再审率为20%。 (四)裁定进入再审程序的理由: 民诉法第二百条一共规定了13种应当再审的情形,依据这十三种情形,我们分别在774个裁定再审的案件中进行进一步筛选,然后得出如下检索结果(由高到低): 1、情形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490件,占63%; 2、情形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133件,占28%; 3、情形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56件,占7%; 4、情形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3件,占0.4%; 5、形形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占2件,0.2%。 6、情形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1件,占0.1%; 7、情形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1件,占0.1%; 8、情形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1件,占0.1%; 9、情形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1件,占0.1%; 10、情形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1件,占0.1%; 1 1、情形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0件,占0%; 1 2、情形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0件,占0%; 1 3、情形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0件,占0%。 初步结论 通过上述数据分析,我们初步得出如下结论: 1、在最高院裁定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中,物权纠纷、人格权纠纷、海事海商纠纷、合同纠纷、适用特殊程案件(主要指执行异议之诉)、有关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有关的民事纠纷的裁定再审率高于平均裁定再审率。 上述几类案件可以分为两大类,第大一类是对社会秩序有重要影响的案件,如物权纠纷、人格权纠纷以及执行异议之诉的案件。该类案件的处理结果极易影响案外人的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第二大类为合同纠纷、海事海商纠纷以及与公司有关的商事纠纷,该类案件通常标的额较大且涉及专性较强的法律问题; 2、裁定再审率低于平均水平的案件主要是侵权纠纷、劳动争议和人事争议、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该类案件均为普通的民事纠纷,由于该类的案件的争议标的额较小,更为重要的是该类案件各级的审判经验较为丰富,因此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较少出现错误,同时就此类案件当事人也难获得新的事实和理由以推翻原生效判决。值得注意的是知识产权类的案件,该类案件的再审率较低可能与该类案件主要为侵权纠纷且专业性较强有关,在此情况下当事人难以获得推翻原审判决的理由。 3、在最高院裁定重审的案件中,几乎全部因为原审判决认定的案件基本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或当事人发现新的证据。因此,律师在准备申请再审的案件时,应当将工作重点放在审查原审判决的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以提高申请再审准备工作的效率。 再审程序,学理上称之为审判监督程序是对经过生效裁判的案件复核审理的法律程序,是指人民、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出并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民事再审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该程序强调无论在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上,只要有错误即应通过再审制度加以纠正,贯彻了我们国家有错必纠、有错必改、事实求是、司法公正的司法理念。 1.提起再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是提起案件再审的主体,同时还规定了不同审级的人民提起再审,提起和决定再审的具体程序又有所不同。地方各级人民的院长发现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进行再审,即应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并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最高人民对地方各级人民,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再审。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也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再审。 2.检察院抗诉再审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具体条件和途径作了具体规定,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再审程序提出抗诉: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三)人民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再审程序提出抗诉。” 提起再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是提起案件再审的主体,同时还规定了不同审级的人民提起再审,提起和决定再审的具体程序又有所不同。地方各级人民的院长发现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进行再审,即应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并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最高人民对地方各级人民,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再审。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也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再审。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叔叔有一个工程,最近已经出现纠纷了,问一下大家关于工程纠纷二审民事上诉状怎么办理的呢?
《合同法》第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一般是投资建设该项工程的单位,也就是所谓“业主”;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也就是实施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业务的单位,包括对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单位和承包分包工程的单位。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协议。勘察人一般应当是专门的地质工程单位。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您好,我们单位有个同事因为合同纠纷和别人打了官司,我想咨询一下律师, 10万的民事纠纷二审多少诉讼费
您好,二审诉讼费用,一般是按照赔偿金额的3%收取,如果您的赔偿是10万元,那么算下来应该是30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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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收到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的短,第一条是案子已分配承办人,第二条江苏高级人民法院已收案,是什么意思
最高人民法院开设的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2014年11月13日正式开通,可查询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北京、浙江、重庆等20个省(区、市)地方法院的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和进展情况。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向案件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公开立案、分案、庭审等审判流程信息以及案件流程进展。此外,还向案件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提供关于庭审笔录、庭审录像和电子卷宗的查询服务,同时就各类诉讼文书、通知等实体材料提供电子送达服务。这将使案件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及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参与诉讼,而不必尝试通过非正常途径打听案件信息、联系法官。对于社会公众,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公开的内容包括法院机构信息,审判人员信息,司法公开指南信息,诉讼指南信息等。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最高法坚决贯彻“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如果案件具有特殊情形,部分流程信息或实体材料不宜通过平台向案件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公开的,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他同时表示,考虑到死刑复核案件的特殊性,死刑复核案件的审判流程信息暂不列入此次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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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哥哥在商场买奶粉的时候,买到了一批假奶粉,现在哥哥要去法院起诉商场供应假货,现在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哥哥在广东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基本步骤如下:⑴起诉:当事人书面或者口头起诉。(第109、110条)⑵审查立案: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审查后决定立案(第108、111、112条)⑶庭前准备:主要包括①送达书状,②告知权利义务以及合议庭成员,③审核材料、收集证据,④通知必要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⑤通知开庭并公告,⑥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⑦宣布法庭纪律、告知权利义务、宣布审判人员和书记员、询问回避这七项内容。(第113-119条、第122-123条)⑷开庭审理: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征求最后意见、调解四部分。其中,法庭调查包括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二部分,当事人可以提交新证据。(第124-128条)⑸裁判:包括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方式。当庭宣判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应立即发给判决书。(第124条)以上流程可以图示如下:起诉→审查→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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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2024-06-06 22:25:15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
问题:未成年多人打一个对方不和解怎么处理?
钱威律师
2024-06-04 09:22:51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
问题:被人打了怎么办?
钱威律师
2024-06-02 21:43:41
你好可以电话!!!!!
问题:仲裁必须双方同意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6-03 09:38:20
你好,有没有做伤情鉴定,需要我们介入吗?
问题:被人打了头上缝了几针?
刘阳律师
2024-06-01 23:39:49
你好!也可以提供保函。
问题:我想问下财产保全还要交等额的费用押金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30 16:54:24
您好可以帮您联系公安机关,尝试解冻
问题:我的银行卡被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冻结?
钱威律师
2024-05-30 17:36:59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
问题:我父亲条件符合司法救助,但检察院让我母亲当申请人申请司法救助,会审查我母亲银行存款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5-29 18:43:45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执行标准区哪里办理?
杜强吉律师
2024-05-30 16:05:19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执行标准可以办理吗?
任伟宁律师
2024-05-29 16:58:00
要求孩子或家长赔偿手机的价值。
问题:手机被15岁孩子偷了,报警孩子抓到了,手机没找回来?
刘阳律师
2024-06-01 23:39:49
你好!也可以提供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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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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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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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美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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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强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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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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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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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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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父亲条件符合司法救助,但检察院让我母亲当申请人申请司法救助,会审查我母亲银行存款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5-30 16:05:19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执行标准可以办理吗?
任伟宁律师
2024-05-29 16: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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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手机被15岁孩子偷了,报警孩子抓到了,手机没找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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