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项目财务分析中,流动资金借款利息是按单利计算的,并且无论借款发生在何时,在计算利息时,均假定是在年初借用;另外,由于流动资金是周转使用的,所以一般是假定流动资金借款在生产经营期不归还,而是在项目终了时一次性归还。
流动资金借款年利息=当年累计流动资金借款×流动资金借款年利率
为简化处理,在计算长期借款的还本付息时,假定每年的借款均发生在当年的年中,因而只按半年计息,而还款则发生在年末;本年尚未归还的本金及以前年度的借款则形成了下一年度的“年初借款累计”,并按全年计息。这样,每年应计利息的近似计算公式如下:
每年应计利息=(年初借款本金累计 本年借款额/2)×年利率
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在向他人进行贷款的时候需要计算相应的利息,尤其是像银行等金融机构,当然股东之间如果进行借款的话,也有一定的利润进行计算,借款一定要注意按时的来将本金进行归还,否则对于个人的信用来说将会造成极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