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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期限 从何时算起

拘役期限 从何时算起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2-22 21:32:32 已帮助33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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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的期限从何时算起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综上所述,每一位劳动者在达到了退休年龄之后就可以正式领取养老金,而且我国的法律当中也没有明确规定的条例是退休以后受到他人的侵害不能主张索赔相应的误工费,所以按照实际的情况来说受害者可以主张对方赔偿相应的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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