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正式实施的《
刑法修正案(九)》将六类交通违法行为列入了刑事处罚,此次刑法修正可以说与每一位驾驶员息息相关。那么,哪六类交通违法行为要接受刑事处罚?11月2日,记者就《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道路交通违法内容,对市交警支队一大队综合中队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交警一大队综合中队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刑法修正案(九)》将六类交通违法行为由民事处罚改为了刑事处罚, 一是将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行为的处罚由《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最高二千元罚款的
行政处罚,上升为“处
拘役,并处
罚金”的刑事处罚。 二是将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行为的处罚由《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最高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三是将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行为的处罚由《
治安管理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
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四是将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员、严重
超速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负有直接责任的,按照
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由《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五是将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行为的处罚由《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最高五千元罚款、十五日拘留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规定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此外,将买卖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也规定为犯罪,设定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以上就是关于那个交通违法属于刑事处罚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