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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

答:集体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是合法有效的,但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也就出现了你所说的,房产证已过户土地证不能过户的情形。按照“地随房走”原则,地上建筑物所有权转移后,其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但因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涉及我国当前的集体所有权政治制度,目前法律仍然禁止,土地宅基地转移。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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