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因战略发展、资金不足以及日常经营可能会对外负债,当企业倒闭了会启动
破产清算程序,依照破产清偿顺序清偿
债务。《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
工资和医疗、
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